
(中国)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奖项分为学生单元和社会单元,其中学生单元包含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和公益片;社会单元包含故事片、纪录片和公益片,两个单元每个类别各设立一、二、三等奖,以上各奖项参评作品须在10部以上(含10部)方能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确定具体获奖数额及等次比例。
大赛针对创作者个人设立优秀编剧奖、优秀导演奖、优秀表演奖、优秀摄影奖(各1-2名)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中优秀指导教师奖从获得学生单元一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随着大赛的不断完善,将视情增设其他奖项。
为维护本次评奖的权威性,获奖数额宁缺毋滥。

大赛组委会组织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全国及省内知名电影艺术家、电影评论家、电影技术专家及高校教师若干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为(中国)山东青年微电影大赛评选工作的最高权利机构。
评审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奖办公室,为便于工作,由影协驻会人员协助评委会主持处理评奖活动的日常工作。

1、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健康向上,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不得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2、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具有原创性,山东省电影家协会不对参赛者的作品引起的版权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获奖作品(仅限山东省内),享有参加山东省文艺界最高奖——“泰山文艺奖”电影类的初评资格。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省电影家协会所有。